1月13日,市场监管总局对《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(2022年版)》及配套文件再次征求意见。
征求意见稿要求取消与现有保健功能定位不符的促进泌乳、改善生长发育、改善皮肤油份3项保健功能和原卫生部已不再受理审批抑制肿瘤、辅助抑制肿瘤、抗突变、延缓衰老4项保健功能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上述功能声称的相关产品应当立即停止生产,已生产的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。
根据药智数据,截至2022年1月14日,有9款产品声称有促进泌乳功能,其中7款产品仅有促进泌乳功能,来自深圳九升生物制品厂、北京美迪生等企业。75款产品声称有改善生长发育功能,其中50款产品仅有改善生长发育功能,来自娃哈哈集团、郑州凯利药业等企业。尚无改善皮肤油份功能产品。“抑制肿瘤、辅助抑制肿瘤、抗突变、延缓衰老”这四项保健功能因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和“神药”,不符合现行食品安全法和保健功能定位,卫生部时期已不再受理审批,不再纳入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。
根据药智数据,截至2022年1月14日,还有多款产品声称具有这些功能,详情如下:
(数据来源:药智数据)
涉及企业包括华润三九、北京同仁堂等企业。不过,多款产品除了这些将被取消的保健功能,还含有增强免疫力、美容等其它功能。
保留“增强免疫力”等24种保健功能,并对表述进行相应调整规范
其他已批准未取消也未纳入目录的功能,尽快转化、调整或变更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后,保健功能与《功能目录》不符的保健食品应当停止生产销售。
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,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的申报注册保健食品的相关产品检验申请,应当按照《评价方法(2022年版)》开展产品功能评价试验等各项工作。原功能学评价依据为《1996年版评价方法》的,需重做或补做的相应的功能学试验项目。
保健功能声称对应调整规范表保健功能声称对应调整规范表